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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散謠言的“烏云”,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高權
謠言,不是互聯網時代的專有名詞,從古至今,街頭巷尾有挑撥是非的,戰陣之間有詐偽詭道的。謠言傳播是人類特殊的社會現象,從一般規律上講,謠言的產生需要特定的心理動機,適宜的傳播環境,還要有突發的輿情、事件作為催化劑,而網絡謠言則是謠言在網絡時代的延伸,網絡謠言不僅使得網絡空間無法長期處于平穩狀態,同時也嚴重影響社會的安定,給國家、社會及個人都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自媒體時代,不僅信息發布可以“零門檻”,而且信息傳播的每一個節點都可以“再加工”,網絡謠言加上病毒式傳播的“快車道”,當真相還在“穿鞋”,網絡謠言卻已“跑遍”全世界的現象值得我們反思。面對網絡謠言的無孔不入,如何才能驅散謠言的“烏云”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在這里,我個人針對于網絡謠言的治理問題,提出了以下四點思考。
思考一:國家層面——法律先行
(一)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一方面,現如今我國對于網絡環境的法律監管有很大的空白,所以接下來要盡快填補針對網絡謠言治理的不足之處,并采取一些強制性舉措來凈化網絡空間。另一方面,對于已經有的法律也要盡快健全和完善,不斷推動行政法規的法律化進程,加強其實際的可行性和權威性。
(二)健全司法適用。要遵循罪責刑三者之間的適當性、嚴謹性,司法機關對需要幫助的受害方,應該提供必要的司法幫助。杭州取快遞女子谷某被造謠事件,犯罪者憑借胡編亂造的微信截圖,通過網絡發布出去,對受害女子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害,該行為嚴重侵犯了谷某的人格權,谷某向公安機關報案,隨后兩名造謠者被依法逮捕。這起案件也是司法機關第一次以公訴的程序對在網絡上誹謗他人的犯罪者進行追責的案件。在新時期,司法機關應加強審查力度,讓造謠者的網絡違法成本顯著提高,使公民能夠最大程度地進行維權。
(三)把握好言論自由與謠言治理的平衡。言論應該自由,謠言不能自由。在謠言規制上,如果使用十分嚴苛的規制政策,則會導致寒蟬效應,影響言論自由的行使與思想市場的形成。在謠言規制上如何尋求謠言規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平衡與界限,是政府規制謠言所需要考慮的根本問題。近幾年,從地震謠言再到疫情搶菜謠言,謠言不斷破壞著社會的公共秩序。政府面對言論自由與謠言治理,一是要盡量做到及時進行信息傳遞,對外公布一致的、可靠的信息,引導公民理性克制、自由且正確地表達個人想法和訴求;二是保證信息的全面性,以防止媒體、民眾對信息歪曲傳播。通過政府積極引導來把握好言論自由與謠言治理的動態平衡。
思考二:社會層面——各方共治
(一)加強社會協調。首先,應加強互聯網行業協會在治理中的作用,通過制定一系列互聯網文明公約協定,同時,制定的公約協定要兼具一定的權威性,不能僅僅是一紙空文,而是需要能夠真正發揮出治理效果。其次,加強對網絡群體的正向引導,在社會秩序混亂,謠言滋生蔓延現象嚴重時期,網絡上充斥著低俗、惡意的信息傾向,同時,社會群體具有從眾心理,這就需要學校、行業協會、家庭教育的齊抓共管和正向引導教育。最后,需要強化社會責任感,企業要加強社會責任,通過完善企業管理,自覺識別、追蹤與破除網絡謠言,強化源頭治理。
(二)健全常態化聯動治理機制。現階段,謠言發生并造成一定的影響后,才會被治理,尤其在當今信息化的社會背景下,這種老舊的被動條件下治理謠言的方式不再適用,因此需要改變這種被動模式,變“堵”為“防”,這就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常態化網絡謠言治理機制,要做到事前預防,政府部門要對輿論進行控制,建立多部門快速反應協調機制,必要時可以與預警機制進行聯動,事后要對其進行應急處置,發現網絡謠言后,政府要盡量做到在第一時間對其進行澄清,避免產生大范圍的負面影響。
(三)借鑒“抵制謠言代理人”制度。西班牙巴塞羅那市政府設立“抵制謠言代理人”崗位,面向社會公眾進行選拔,向民眾傳播真相。這樣可以節省大量成本,通過社區熟人網絡,能夠迅速在民眾中間完成辟謠?!妒藢萌腥珪P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比如疫情期間,在應對網絡謠言時,網格員可以利用基層廣播、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向群眾傳播疫情防控知識,辟謠虛假信息,此舉對于維護基層穩定,凈化輿論環境有很好的幫助。
思考三:媒體層面——鞏固陣地
(一)加強輿論引導。媒體在網絡謠言治理上,需要主動設置議題,聚焦社會各方關注,保障信息通道的透明、公開。各類媒體應該加強自身的社會責任感,不得將未經核實的信息公布給大眾,確保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比如新冠疫情早期,鳳凰網、今日頭條等媒體信息平臺開啟抗擊新型冠狀肺炎專題報道,及時更新了相關數據和信息;新浪新聞、環球網等媒體推出實時更新的全國疫情地圖,實現了疫情信息全網覆蓋,這些舉動都有助于對網絡謠言進行嚴格審查,自我凈化,積極促進了疫情防控的開展。
(二)履行自身職責。作為社會的守望者和把關人,新聞人和網絡媒體更應該擔當起維護網絡信息安全的責任,更要發揮其角色作用。在網絡環境中,媒體在信息的傳播過程中具有不容忽視的作用,因此,有責任意識的媒體需要竭力避免發布一些激發社會矛盾、引起社會恐慌和加強沖突危機的新聞,并主動對謠言采取控制和治理措施。
(三)運用技術辟謠。面對網絡技術的更新換代,需要實現新舊媒體之間的融合發展,利用互聯網思維加強網絡謠言治理,實現技術治謠的目的。將新技術運用在過濾信息的過程當中,使其發揮“守旗幟、引導向”的作用,致力于為網絡用戶提供更加優質的內容。另外,社交媒體可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5G、區塊鏈、算法推薦等顛覆性技術,最大限度的發揮平臺的效益,要將敏感詞檢索技術運用到對謠言或者有害信息的監測和識別過程中,對于檢測到的謠言及時采取訂正、刪除等措施,盡量減少謠言傳播造成的損失。
思考四:個人層面——公民自律
(一)提升公民媒介素養。網絡謠言亂象的頻繁出現,折射出我國公民教育的不足,當前我國離建設網絡強國的戰略目標還有一定的距離,治理網絡空間,需要提升公民教育,強化公民的監督責任,普及公民媒介素養教育,培養公民自律意識。
(二)強化公民法律教育。面對網絡謠言的不斷侵擾,需要對全體網絡使用者進行網絡安全的法律教育。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在帶來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更新的同時,也產生了網絡謠言的糟粕。因此,利用新媒體的多形式的宣傳教育,倡導網絡用戶自覺遵守社會規則,主動接受網絡法律教育,可以形成良好的主流價值觀。
(三)落實網絡實名制?;ヂ摼W世界雖然是虛擬的,但是網絡世界的活動主體是現實世界的公民。我國擁有超過10億之眾的龐大網民,是任何社會都不能忽視的群體。網絡輿論環境的好壞,與網民息息相關。治理網絡謠言需要持續推進網絡實名制的措施,實現德治與法治的相互協調,這也是互聯網時代不可避免的產物。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徹底驅散“烏云”的過程將會是漫長而艱辛的,但我們堅信,片片“烏云”終將會散去,到那時,“天空”中將只剩下了真理的“太陽”。